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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市卫生局严禁法制宣传教育走过场强调各单位至少一名以上班子成员负责法制宣传工作
    • 文章来源:北京卫生宣传中心
    • 发布者:和小强
    • 发布日期:2013-09-04 20: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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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8日至29日,北京市卫生局组织召开首都医疗卫生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雷海潮同志要求参加会议的区县卫生局、三级医疗机构、直属公共卫生事业单位,至少要有一名以上班子成员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通过领导责任的落实推动法制宣传教育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会议通报了首都医疗卫生系统实施“六五”普法规划以来的工作进展情况。肯定了全市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领导,强化领导干部、公务员和卫生执法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开展卫生法制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医疗卫生机构活动,改进创新卫生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方法手段方面取得的成绩。针对个别单位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雷海潮同志当即对有关单位进行了点名批评,要求与会单位必须保证一名以上班子成员亲自领导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明确责任单位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联络员,并于9月2日前将领导干部名单、负责部门机构和联络人员上报市卫生局,逾期未报者将进行全市通报。
      国家卫生计生委法制司、北京市人大教科文卫体委办公室、北京市法制办、北京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并讲话。朝阳区卫生局、北京协和医院等8个单位介绍了“六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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